今日凌晨,美国证监会(SEC)正式起诉了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Binance)及其执行长赵长鹏(CZ),本文从 136 页的起诉书中整理了 13个重点摘要,带投资者们一窥美国政府起诉币安的缘由。
(前情提要:快讯》CZ急喊话:会确保「币安存取款」正常!将回应美国SEC起诉)
(背景补充:重磅!SEC起诉「币安、CEO赵长鹏」违反美国证券法,BNB大跌)
台湾时间 6 月 5 日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加密货币交易所 Binance Holdings Limited(「币安」)、BAMTrading Services Inc.(「BAM Trading」)、BAM Management US Holdings Inc.( 「BAM管理层」)和赵长鹏提起诉讼。
在长达 136 页的起诉书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到底关注了币安哪些问题?本文总结了 13 个要点:
1、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之所以要起诉币安,源于币安公然无视美国联邦证券法以及这些法律规定的投资者和市场保护,相关被告获得了数十亿美元财富,同时将投资者的资产置于重大风险之中。
2、相关被告通过 Binance.com(「Binance.com Platform」)和 Binance.US(「Binance.USPlatform」)—— 统称 「币安平台」—— 参与了多项未在美国证券注册的加密资产证券和其他投资计划的发售和销售。
相关被告 BAM Trading 和 BAM Management 欺骗股票、散户和机构投资者,声称对 Binance.US平台上的操纵交易进行监视和控制,而实际上这些交易几乎不存在。
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在赵长鹏的领导和控制下,Binance 和 BAM Trading没有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申请注册,但却在币安平台上非法提供了三种基本的证券市场功能 —— 交易所、经纪自营商和清算机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称相关被告敏锐地意识到美国法律要求为这些功能进行注册,但选择不注册,因此可以逃避旨在保护投资者和市场的关键监管监督。
4、其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币安和 BAM Trading 非法从事未经注册的加密资产证券发售和销售,包括币安自己的 「BNB」 和 「BUSD」 加密资产,以及币安旗下的 「BNB Vault」、「 Simple Earn」、币安平台上提供的所谓 「质押」 投资计划。在提供这样的服务时,监管机构认为币安剥夺了向投资者披露重要资讯的权利,包括影响企业的风险和趋势以及对这些证券的投资。
5、第三,在 BAM Management 从私人投资者那里筹集大约 2 亿美元的时候,BAM Trading 和 BAM Management向投资者进行了虚假陈述,这两家机构声称 Binance.US 平台吸引了大量交易,散户和机构投资者的交易额高达数十亿美元。
6、从 2018年左右开始,为了逃避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注册要求,在赵长鹏的控制下,相关被告设计并实施了一项秘密逃避美国法律的多步骤计划。币安合规长(「BinanceCCO」)此前承认:「我们 Binance.com 不希望永远受到监管。」
7、作为逃避美国对赵长鹏、币安、以及 Binance.com 平台监管计划的一部分,赵长鹏和币安在美国建立了 BAM Management 和 BAMTrading 两个实体,并公开声称这两个实体独立控制着 Binance.US 平台的运营。 然而,在幕后,赵长鹏和币安密切参与指导 BAM Trading在美国的业务运营,而且提供和维护 Binance.US 平台所需的加密资产服务。BAM Trading 员工将赵长鹏和币安对 BAM Trading运营的控制称为 「枷锁」,他们常常阻碍 BAM Trading 员工理解和自由开展 Binance.US 平台的营运业务工作 —— 以至于到 2020 年 11 月,BAM Trading 时任执行长告诉币安的财务长 「她的整个团队感觉被骗,就像变成了一个傀儡。」
8、作为保护自己免受美国监管的计划的第二部分,赵长鹏和币安一直向公众声称 Binance.com平台不为美国人提供服务,但是对一些高价值的美国客户,币安一直在努力为他们提供服务,但却故意隐瞒了。2019 年,当 Binance.US推出时,币安宣布其正在实施控制措施以阻止美国客户访问 Binance.com平台,但其实币安的做法恰恰相反。赵长鹏指示币安协助某些高价值美国客户规避监管控制,并且秘密采取了措施,正如赵长鹏本人承认的那样,币安不想为这些行为 「承担责任」。
Binance 合规长此前也承认,「表面上看币安没有美国使用者,但实际上,币安应该通过其他创造性的方式来吸引他们。」 的确,赵长鹏所说的 「目的」 是为了 「减少币安损失,同时不让美国监管部门找麻烦」。
9、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相关被告蓄意逃避美国监管,同时向美国客户提供证券相关服务,将数十亿美元美国投资者资本的安全置于风险之中,并受到币安和赵长鹏的摆布。由于缺乏监管,相关被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转移投资者的加密货币和法定资产,有时会以适当注册的经纪人、交易商、交易所和清算机构无法做到的方式混合和转移这些资产。 例如,通过赵长鹏和币安拥有和控制的帐户,来自两个币安平台的数十亿美元客户资金会被混合进行赵长鹏控制实体(称为 Merit PeakLimited)持有的帐户中,这些资金随后又被转移到与加密资产的买卖有关的第三方。
10、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对于加密交易平台而言,相关被告其实非常了解对加密资产投资者实施交易监督和控制的重要性。赵长鹏在 2019 年就曾表示:
「信誉是任何交易所最重要的资产!如果交易所伪造交易量,使用者会把自己的资金交给他们吗?」
11. 据称,被告 BAM Trading 和 BAM Management 吹捧已实施了防止 Binance.US平台上出现人为操纵交易的监督和控制措施。
12. 相关被告未能在 Binance.US 平台上实施 BAM Trading 和 BAM Management向投资者承诺的交易监控或操纵交易控制。因此,相关被告未能满足注册交易所基本要求,即:制定防止欺诈和操纵行为的规则,同时相关被告也不具备实现该目的的能力。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所谓的交易控制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而那些确实存在的控制并没有监控或防止 Binance.US 平台上发生的 「虚假交易」 或 「自我交易」。
最值得注意的是,至少从 2019 年 9 月到 2022 年 6 月这段时间里,由赵长鹏拥有和控制的交易公司 Sigma Chain AG(「Sigma Chain」)从事过洗售交易,人为地夸大了 Binance.US 平台上加密资产证券的交易量。
13. 美国国会颁布了 1933 年《证券法》(「证券法」)和 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出台这些法规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注册和监管来规范证券发售和销售、以及美国国家证券市场,其中包括资讯披露、记录储存、检查和利益冲突缓解等一系列要求。
赵长鹏控制下的币安和 BAM Trading已经并会继续从事未注册加密资产证券的发售和销售,在币安平台上进行未注册的加密资产证券交易,结合核心证券市场功能,同时有意逃避注册。在执行操作的过程中,相关被告避开了美国国会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过去几十年中为保护资本市场和投资者而制定的披露和其他要求,从而违反了(并将继续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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